中國嚴懲危害藥品安全犯罪 近9年判決3.6萬余人
中新社北京4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8日發(fā)布10個涉藥品安全的刑事、行政和民事典型案例,其中,有的違法者用生理鹽水假冒疫苗,有的“黑作坊”私自配制中藥。
據(jù)統(tǒng)計,2013年至2021年,中國全國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以及妨害藥品管理罪一審刑事案件2.7萬余件,判決人數(shù)3.6萬余人。
法院還對大量涉藥品安全犯罪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相關罪名定罪處罰,并審結大量涉假藥、劣藥等行政、民事案件。
此次發(fā)布的藥品安全典型案例令人觸目驚心。如在“牛某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中,牛某某與同案被告人張某某以向針管內灌裝生理鹽水的方式生產假冒九價人乳頭瘤病毒疫苗,對外銷售假冒九價疫苗9004支,銷售金額達12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部分消費者不僅無法得到相應免疫效果,還因此錯過最佳接種時機。
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而在“高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中,高某在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住所內用中藥材和西藥混合研磨成粉,然后使用“特效咳喘靈”的假藥名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一百八十六萬余元。最終,高某獲刑十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七十二萬元。
法院提醒消費者,要到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接種疫苗。同時,不要迷信“祖?zhèn)髅胤健钡忍摷傩麄?,應當通過正規(guī)渠道采購藥品。
最高法則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地法院依法從嚴懲治危害藥品安全犯罪,依法審理藥品安全領域的行政、民事案件,監(jiān)督支持藥品主管部門依法加強監(jiān)管。(完)
責編:楊雅婷
來源:中國新聞網